新中国养老服务70年发展历史脉络

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,养老服务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,归纳起来可分为四个阶段,现迎来了第五阶段:

  • 第一阶段(1949-1977)∶孕育发展阶段
    基于计划经济的背景,主要解决部分困境老年人社会照护问题,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五保、孤寡对象以及优抚对象等,由政府开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护型粗放式养老服务。此时的养老服务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和服务形式,包含在社会福利范围之内。

  • 第二阶段(1978-1999)∶探索发展阶段
    基于市场经济的背景,在完善政府为主的福利性服务的同时,探索解决社会养老问题,与养老服务相关联的老龄工作机构、老年法规、养老机构和管理规章首次出现。老年人福利服务和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开始了新发展。

  • 第三阶段(2000-2011)∶体系化发展阶段
    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,1999年中国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。养老服务、养老服务业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关键词,养老服务从内涵、内容到政策法规、技术标准、人员等均有长足发展。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,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应对的措施。

  • 第四阶段(2012年2020)∶快速发展阶段
    2012年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,高度关注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,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中国养老服务进入新时代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、积极科学及时应对人口老龄化、老龄事业与老年产业成为关键词。

  • 第五阶段(2021年至2030)∶互联网+智慧新时代
    智慧养老在第四阶段已经得到初步显现,正倾向于是面向中心化和去中心化发展的两端发展。因疫情使互联网的应用得到了改变根基性的发展,养老行业的高度互联网化应用的可行性已经表露无遗。

政策赋能养老产业发展

  • 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
    加快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,建立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,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。

  • 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
    明确“互联网+养老”和“智慧养老院”的核心方针。

  • 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》
    将健全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充分发展、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,多渠道、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,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。

  • 《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
    健全区域养老服务网络;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;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;吸引社会资源和企业的参与。

养老机构种类

  • 养老院/老人院
    一般性民营的养老机构,为老人提供基本的照料、护理和文化娱乐服务。

  • 敬老院/福利院
    一般由集体或者政府出资兴建,针对农村或者城市三无老人、五保老人提供的民政救助性质的保障性赡养服务。

  • 老年社区
    一般综合性持续照料型老年社区,地理位置相对偏离城区,一般位于城郊或者城乡结合部,有配套的医院、超市和服务中心,无障碍设施完善,服务内容丰富全面,可以为老年人提供餐饮、购物、休闲、健身、娱乐等日常服务。

  •  托老所/日照中心
    一般位于人口密集的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传统型社区,为区域内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或临时托管服务。

  • 光荣院
    针对伤残军人、孤老军人提供的国家优抚政策。

  • 老年公寓
    老人人集中居住的公寓性住宅,可以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服务,一般配置医务室,可以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。

各类机构及作用及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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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大系统体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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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的一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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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的理想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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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的市场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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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平台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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